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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 申请办理联系人:崔经理 手机号:13589784648(微信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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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之一,以下是对其实用新型专利的详细介绍: 一、定义与特点 实用新型专利又称小发明或小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其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新颖性: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该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二、申请流程 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撰写专利申请:需要撰写一份包含专利名称、申请人(发明人)信息、摘要、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等内容的专利申请文件。这是一项技术性和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可能需要专业的专利代理人帮助完成。 提交专利申请:将撰写完成的专利申请文件提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通过邮寄、亲自递交或者在线提交等方式进行。 形式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主要检查申请文件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符合规定等。形式审查通过后,会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 实质审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在形式审查通过后,不需要申请人主动请求,知识产权局会直接进行实质审查。实质审查主要是判断发明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审查结果:如果审查通过,知识产权局会发给申请人《审查合格通知书》,并在《中国专利公报》上公布。申请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授权费,然后知识产权局会发给申请人专利证书,从而完成专利的授权。 三、保护期限 保护期限:实用新型专利的有效期通常为十年,从申请日期开始计算。十年后自动失效,或者专利权人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年费及滞纳金等费用,也会导致专利权在上个年度结束后立即失效。 四、权利与义务 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专利权人享有以下权利: 独占实施权: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转让权:专利权人有权将其专利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并有权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允许他人实施其专利。 标记权: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识。 同时,专利权人也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如按时缴纳年费、维护专利权的有效性等。 综上所述,实用新型专利是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的保护形式。在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时,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并支付相应的费用。获得专利权后,专利权人享有独占实施权、转让权和标记权等权利,并应承担相应的义务。 |
信融知识产权 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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